各公司:
根据公司与中国政法大学交换培养的协议,公司将继续选派员工到中国政法大学交换培养。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派出人数:20人
二、具体要求:
1、2014级和2015级本科生。
2、可申请专业见附件一。
3、学习期限:一学期(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)。
4、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标准在公司交纳学费,按照中国政法大学规定标准向中国政法大学交纳住宿费。
三、申请程序:
1、员工于11月14日前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。
2、各公司对提出申请员工的资格进行认定后,于11月21日前将《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》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。
3、公司审核后,确定最后名单。
4、派出员工需要按照教务处的要求,在派出之前办理相应的学分确认等方面的手续。
教 务 处
二○一六年十一月七日